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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常武律师事务所 李新民 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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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?
在离婚纠纷案件中,如何确认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呢?
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破裂?
在离婚纠纷案件中,如何确认当事人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主要从当事人双方夫妻婚前感情基础、婚后感情发展、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来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。
根据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经调解无效的,应判决准予离婚:
1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。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情形,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;2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“家庭暴力”,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;3、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4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5、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;6、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